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,各有關單位:
爲規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的管理,依據《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管理辦法》(穗科創規字〔2018〕6号),以下(xià)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,我(wǒ)(wǒ)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管理實行登記制度。具備一(yī)定條件的孵化載體(tǐ),經登記後納入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的統計和管理範圍。按照《管理辦法》規定,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的登記組織評審工(gōng)作由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。爲進一(yī)步明确有關工(gōng)作要求,現通知(zhī)如下(xià):
一(yī)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登記範圍
符合《管理辦法》第六條和第七條規定的條件、有意納入我(wǒ)(wǒ)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管理範圍的孵化載體(tǐ),均可申請登記。
國家級孵化器和國家級孵化器培育單位自動納入我(wǒ)(wǒ)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登記範圍。國家級衆創空間備案單位和廣東省衆創空間試點單位自動納入我(wǒ)(wǒ)市衆創空間登記範圍。
二、科技企業孵化器登記需提供的材料
(一(yī))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登記申請表。
(二)法人資(zī)格證明、孵化載體(tǐ)有關管理和運行制度情況。
(三)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育成服務平台登記備案證明材料。
(四)孵化場地證明材料和孵化場地功能劃分(fēn)圖(采取租賃方式形成的孵化場地,需提供産權方産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)。
(五)在孵企業情況表及有關證明材料。
(六)創業導師服務情況。
(七)孵化服務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(八)專職孵化服務人員(yuán)情況(可提供勞動合同、社保證明等)。
三、衆創空間登記需提供的材料
(一(yī))廣州市衆創空間登記申請表。
(二)法人資(zī)格證明、衆創空間有關管理和運行制度情況。
(三)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育成服務平台登記備案證明材料。
(四)場地證明材料和功能劃分(fēn)圖(采取租賃方式的,需提供産權方産權證明和相關協議文件)、創業工(gōng)位情況。
(五)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情況表及有關證明材料。
(六)設立種子資(zī)金、投融資(zī)情況。
(七)開(kāi)展創業沙龍、路演、創業大(dà)賽、創業教育培訓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(八)專職孵化服務人員(yuán)情況(可提供勞動合同、社保證明等)。
四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登記程序
(一(yī))申報單位向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登記申請材料。
(二)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審,并将評審結果進行公示,對通過評審且公示無異議的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登記證書(shū)。
五、報送要求
(一(yī))時間要求: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登記常年受理,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原則上應在登記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(gōng)作日内完成評審和公示工(gōng)作。
(二)材料要求:完成登記後10個工(gōng)作日内,各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将登記情況報送我(wǒ)(wǒ)委(含報送函、彙總表、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、專家評審表),并報送1份完整的申報材料至市科技企業孵化協會。
六、其他情況
(一(yī))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名稱、運營單位名稱變更的,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将變更情況報送我(wǒ)(wǒ)委;運營單位名稱變更的需附上工(gōng)商(shāng)部門的相關批複文件。
(二)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衆創空間場地、運營單位變更的,需由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組織評審,并按照登記程序重新報送我(wǒ)(wǒ)委。
七、聯系方式
1. 廣州科技企業孵化協會
聯系人:陳曉龍
聯系電話(huà):87590487
地址:廣州天河東路242号201室
2.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(yuán)會創新平台處
聯系人:翟堯傑
聯系電話(huà):83124162
附件:1. 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 衆創空間登記申請表.doc
2. 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 衆創空間場地功能劃分(fēn)表.doc
3. 在孵企業 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情況表.doc
4. 專職孵化服務人員(yuán)情況表.doc
5. 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 衆創空間登記信息彙總表.doc
6. 廣州市衆創空間活動情況表.doc
7. 專家評審表.doc
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(yuán)會
2018年11月5日